预算草案
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中央各部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具体布置所属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汇总,编制出本部门的预算草案,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审核汇总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出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和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部署,具体布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审核、汇总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预算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
支出结构
按国家职能分类,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文教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国防支出、债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等。财政支出的基本形式是无偿拨款。
税收
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体为95%左右。
省市财政体制调整
财政体制是指国家划分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管理方面的职责、权力及其相应的利益的制度,即财政管理体制。省市财政体制调整,是省政府为了规范省市政府分配关系,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市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完善省市财政管理体制的决议,从2003年1月1日起,对现行的省市财政体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主要内容是改变现行的按企业隶属关系和行业划分省市财政收入的做法,采用按税种和按比例分享的办法;重新确定省市财政收入范围,在此基础上核定省市财政体制划转基数和支出范围;沈阳市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财政体制;大连市实行专项上解省财力的办法;制定三项积极的增收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县乡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相对规范的省市县三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另外,为了支持辽西北地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以下简称19县)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对19县实行三个共享税种(其中企业所得税包括中央分成的60%部分)增量环比返还政策。
收入预算调整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于2003年完善省市财政体制给省本级预算收入带来的变化,我们对2003年收入预算进行了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上报省人大财经委。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由64.58亿元调整为96.3亿元。
非税收入
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企业主管部门、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和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或依靠国家资产(资源)和国家投入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含各种基金、附加、专项资金、专项收费)、罚没收入、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资金(含管理费、收入分成、基层上解资金)、具有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会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含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估价入股,海域场地矿区有偿使用、房屋出租、场馆及公园门票收入等)、捐赠收入、广告收入、彩票资金、社会力量办学收费、幼儿园收费(包括部队所属的园所)、银行利息收入等。按财政管理方式,非税收入分为:一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附加)收入;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
农村税费改革
是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完善,取消面向农民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用税收形式取代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综合性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社会保障
是指政府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在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养老、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
社保试点
是指国家为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而选定某些地区作为试点先行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我省作为全国试点的唯一省份,试点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步伐。我省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收支两条线"管理
是指凡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取得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全部上缴国库或同级财政专户;支出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根据核定或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以及单位的支出申请和实际工作需要,从国库和财政专户向申请单位拨款。
"收支两条线"管理内容不仅指单纯的收支管理,而是包括多个具体相关的工作内容。在收入管理方面,包括项目审批、标准核定、票据管理、征收体制、账户设置等方面管理;在支出方面,包括部门预算、核拨制度、核定事业发展定额、实行项目库等方面管理。
《预算法》
是保证国家财政计划顺利实现,调整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上下级预算管理机关及各经济组织之间,在有计划地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法律角度上看,预算法是国家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财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我国的《预算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
整合政府财力资源
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原有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竞争领域国有资本金、政府非经营性资产、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政府债权资金等,进行统筹规划、强化管理、综合运用,以集中财力资源,统筹用于一个时期的党委、政府的重点支出项目。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
是指国家为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出口退税实行中央、地方按分享比例共同负担的体制政策。具体内容是,从2004年1月1日起,改变出口退税由中央全额负担的办法,改为按照中央地方增值税75:25分享的体制进行承担,按照"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核定各地区出口退税基数,对基数内的退税额,继续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超基数退税部分,由中央地方按比例分别负担。
财政贴息
是指财政用于帮助用款单位归还贷款利息支出,或者财政性贷款只要求收回本金,少收或不收利息所形成的补贴,又称"利息补贴"。
"两大基地"、"三大产业"
是指省政府《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草案)中制定的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提升和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重点产业。"两大基地"是指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重要原材料工业两大基地,"三大产业"是指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
"一主三化"
是指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辽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思路和方针。"一主"是指发展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三化"是指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
"四个倍增"
是指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业发展战略。具体包括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出口、特色产品四个倍增计划。其中畜牧业倍增计划是指在全省实施畜牧业产业化工程、畜禽良种繁育工程、秸秆养畜示范工程、草地保护、建设与利用工程、动物保护工程,畜产品安全工程,动物卫生组织体系建设工程和畜牧业信息服务工程。到2007年在全省建成"六大畜产品生产优势区",即辽东半岛无公害畜产品出口基地优势区,铁岭、抚顺优质肉牛优势区,辽西优质肉羊优势区,沈阳、大连优质奶牛优势区,辽东优质绒山羊优势区,锦州、葫芦岛"三元"杂交商品猪优势区;渔业倍增计划是指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设10个渔业养殖产业开发带,20个水产品养殖、出口基地,培育30个产业化龙头企业,启动60个渔业重点建设项目;特色产品倍增计划是指到2007年,种植业在稳粮兴油的前提下,着力实现优质水果、蔬菜、名优花卉、食用菌类、中草药、特种杂粮等特色产业翻番。农产品出口倍增计划是指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与国际市场相适应、高起点、高水平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做大做强花卉、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优质农产品。积极有效地开展产品促销活动,努力开拓和培育国际市场,重点开拓日、韩、俄等周边国家农产品市场,积极开拓北美、东欧、西亚、南美和非洲等市场。建立农产品出口支持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加强对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有关技术、信息服务工作。
取消农业特产税
是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降低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村税费改革地区的部分农业特产品(除烟叶外),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
国库
是国家金库的简称,是1985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后修改的名称,在此之前称金库。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机关,是国家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预算执行的基础。各级国库在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中,主要起到执行、促进、监督和反映的作用。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源头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一是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帐户,所有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二是实行收缴分离的征管方式,即"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三是建立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库,对所有非税收入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有效防止"乱收费"行为;四是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收缴网上操作,账务微机核算,网络自动监管;五是缴款凭证与执收票据合二为一,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软件实行微机开票。2003年,我省率先在国土资源和教育系统实施了该项改革,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政府采购
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获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收支平衡
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国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实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准许执行结果中出现预算赤字。预算结余是财政后备的一部分。
一般预算收入
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收入,在报告中是指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特定预算科目种类。这一特定科目的设立,是1996年随着养路费等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有别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而确定的收入科目。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屠宰税、筵席税、关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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