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简介
 

财政要闻 各地信息 政策平台 法制天地 改革之声
厅长致辞 财政厅简介 理论探索 预决算报告 财政知识窗
·2008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省财政厅赴义县扶贫慰问
·“辽宁省财政法规数据库”建成启用
·我省财政行政处罚案例选送获财政部表彰
·2007年全省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关于辽宁省财政厅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新一届财政厅机关工会委员会换届产生
《关于辽宁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有关专业名词术语解释
财政部
地方财政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财经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新华通讯社
沈阳铁路局票务网

  2007年5月份以来,全国性猪肉供应偏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引起社会关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 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具体工作部署,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全省财政投入2.8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2亿元),积极扶持生猪生产。
  一、及时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
  国务院22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扶持生猪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农[2007]161号)明确规定:东部地区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省长第30次办公会提出研究落实对生猪养殖特别是母猪养殖予以补助的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养殖户(场)手中。
  1.及时拨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对能繁母猪补贴实行两种补贴办法,对纯种母猪按每头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对其他能繁母猪按每头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各承担一半。省财政分别于2007年6月和8月及时下拨了省补贴资金3586万元。
  2.落实责任确保资金及时到户。为确保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养殖户(场)手中,省财政厅连续下发3个明传电报,要求各市财政部门提高认识,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实名制档案管理、张榜公示等措施,扎实做好能繁母猪的认定审核工作,并要求务于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养殖户,同时将落实情况报告省财政厅。
  3.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补贴政策。2007年9月,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 及时向养殖者兑现补贴资金的紧急通知》(财农明电[2007]第1号)下发后,省财政厅立即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于当日下发《关于切实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及时向养殖者兑现补贴资金的紧急通知》(辽财明电[2007]14号),要求各地在落实补贴政策的过程中,必须据实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对核实后超出统计部门数据的,继续执行原定补贴政策和省、市负担标准,省补助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垫付,年底前省财政在对县一般转移支付中给予适当补助。为切实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省财政厅和省畜牧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先后两次组成督查组深入市县,对能繁母猪补贴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落实情况日调度制度,对各市能繁母猪补贴工作进度实行日报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了全省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召开了全省财政农业科(处)长会议,对未按工作进度时限要求完成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市,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各地按要求完成能繁母猪补贴工作。
  2007年,全省(不含大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共拨付资金778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48.5万元,实际补贴能繁母猪150.9万头,补贴养殖户(场)49.7万户,占应补数的100%。我省此项工作得到国家督导组的肯定。
  二、支持做好猪蓝耳病等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国务院22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生猪防疫,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财政部161号文件明确规定:今年国家决定对散养猪进行猪蓝耳病一次性强制免疫,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按上述规定要求,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2007年全省投入8971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4567万元,保证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1.及时足额落实疫苗补助资金。2007年,我省共落实猪蓝耳病、猪瘟和猪口蹄疫疫苗经费7311万元(中央资金211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200万元),并全部拨付到位。其中,猪口蹄疫疫苗补助资金1784万元(省级年初预算安排515万元),猪蓝耳病疫苗补助资金4172万元(省级追加财力安排1890万元),猪瘟疫苗补助资金1355万元(省级追加财力542万元)。上述资金全部通过省以上集中招标采购购置免疫疫苗,保证了我省生猪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及时足额落实扑杀补助资金。2007年省以上投入布病、结核病、猪蓝耳病等扑杀补助资金790万元,及时按标准兑付到养殖户手中,减少了饲养者损失,保护了饲养者发展养殖的积极性。
  3.支持做好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我省不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力度,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87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及兽药饲料安全监测工作,对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及时预测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趋势和风险,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工作,制定科学的防控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
  三、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生猪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国务院22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财政部161号文件提出,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生猪生产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生猪良种生产、规模化养殖、市场监测预警和生猪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投入。为切实提高生猪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市场供给水平,2007年全省投入10923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3229万元,重点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
  1.认真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2007年9月,省财政及时将生猪良种补贴资金510万元全部拨付到5个项目县,公开招标确定供精单位67家,采精种公猪671头,补贴母猪25.5万头,每头补贴20元,直接受益养殖农户达5万多户。
  2.大力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省政府第403次业务会议提出,要加大投入,加快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重点扶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促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为积极支持规模化养殖,2007年,省财政落实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贴补结合资金700万元,扶持以生猪为主的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100个。2008年,省财政预算拟安排2000万元,重点扶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计划扶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70个,主要支持养殖小区粪污处理和防疫等基础设施建设。
  3.认真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紧急通知》(财建〔2007〕423号)核定我省生猪调出大县12个,下达奖励资金7184万元。根据国务院要求,省财政厅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到各县,并督促各县严格按照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尽快制定本地区奖励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一要坚持"多产多奖、引导生产";二要体现以奖代补、简化手续;三要明确奖励条件,统一标准,制定最高限额;四要实行普惠制度。目前各县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生猪养殖户(场)。
  4.建立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制度。为支持全省生猪生产,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的养殖户给予保费补贴,其中,财政承担保费总额的80%,农户承担20%。为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制定了《辽宁省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债[2007]824号)。2007年,省财政厅已预拨锦州、辽阳、铁岭、朝阳四个试点市保费补贴资金2129万元,并在省本级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了2008年保费补贴资金3377万元。
  5.安排专项资金建立省级猪肉储备制度。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07]221号)和省政府第30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根据国家规定:按城市人口每人每天0.2斤肉消费7天量测算,于6月份建立了省级猪肉储备制度,制发了《辽宁省生猪储备实施意见》。根据我省当时猪肉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安排400万元生猪储备补贴资金,支持完成省级活体生猪5万头(每头补贴40元/轮)、冷鲜肉2000吨(1000元/吨)的储备任务。

( 财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简介
 
辽ICP证0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