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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辽宁省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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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5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邴志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2007年全省和省本级收支预算是按新科目编制和执行的。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50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3%,同比增长36.1%。其中:各项税收383.4亿元,增长34.1%;其他各项收入123.1亿元,增长42.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616亿元,同比增长28.3%。其中:教育支出96.4亿元,增长23.9%;科学技术支出11.6亿元,增长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亿元,增长51.6%;医疗卫生支出22亿元,增长44.5%;农林水事务支出31.8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1%。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54.7亿元,支出120.2亿元。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9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4%,同比增长30.2%。其中:各项税收收入75.3亿元,增长30.3%;其他各项收入19.2亿元,增长29.8%。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88.3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6.2%。其中:教育支出11.9亿元,增长26%;科学技术支出2亿元,增长14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亿元,增长56.5%;医疗卫生支出2.2亿元,增长51.4%;农林水事务可比口径支出17亿元,增长41.2%。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7亿元,支出23.4亿元。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上半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增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加134.4亿元,增长36.1%,为历史同期最高,增幅排在全国第4位,在东部沿海11省(市)中排在第1位,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高于东部沿海11省(市)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的高幅度增长,表明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的落实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经济与财政开始步入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二是县域财政收入增长呈现新亮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成效显著,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郊区)级财政收入在连续几年高幅增长的基础上,上半年增长45.9%,高于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9.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增长45.6%,高于全省11.5个百分点。三是企业改组改制有效地促进了财税收入的增长。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61户大型国有企业已完成改制49户,改制面达80%,改制企业推动经济增长的活力充分释放,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企业税收的增长。上半年,全省大中型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8倍,实现税收同比增长2.7倍。四是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倾斜。上半年全省投入社保、就业、农民补贴、棚户区改造、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民生工程的支出达209.4亿元,占全省总支出的比重为34%。 二、2007年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加强征收管理,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税务部门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做好企业税负调查分析,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加强了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确保了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财政部门通过规范收费项目、加强费源调查分析、落实预算超收体制政策等措施,鼓励执收单位依法足额征收。同时,强化对矿产、海域、土地等国有资源有偿收益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的管理,增加了非税收入。三是大力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通过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土地和矿产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合理界定财政供养范围等措施,着力实现存量资产盘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及时拨付省级税收增量返还、转移支付补助、招商引资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确保县乡政权正常运转,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二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上半年,省财政已将全年预算安排的89.3%的支农专项资金下达到市县,为加快现代农业、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继续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及时拨付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19.8亿元,比上年增长45.6%,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是继续支持县域工业发展。省财政下达资金4.4亿元,用于县城及其工业园区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贴息,提高农村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和支持县域企业发展。五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投入资金8.8亿元,进行土地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带动农民增收。 (三)支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促进对外开放。一是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省财政安排3亿元,对区域内企业购置技术和设备,以及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贷款项目予以贴息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发挥作用。二是完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省级共享税收返还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区域内整体规划、对外宣传、招商和经贸活动。三是继续完善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奖励政策。省财政拨付资金0.8亿元,用于区域内以及各市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的奖励,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促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 (四)支持企业技改和科技创新,促进新型产业基地建设。一是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沈阳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对其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二是落实企业技改财政贴息政策。省财政拨付3.9亿元,扶持技改贷款贴息项目129个,支持了重点优势企业技改项目。三是加强煤炭企业安全项目改造。省财政拨付资金3亿元,重点用于煤矿安全系统改造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为消除事故隐患、保护有限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创造了条件。四是做好中小企业担保工作。上半年,全省财政系统担保机构实现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36.8亿元,同比增长67.3%,涉及企业562户,同比增长33.4%,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五是支持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省财政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0.2亿元,重点用于节能减排宣传、示范、项目建设等工作。 (五)支持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和谐辽宁建设。一是继续支持棚户区改造。省筹措并及时下拨资金14.5亿元,用于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棚户区改造,及时保障了工程用款的需要。二是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省财政拨付资金1.1亿元,重点用于解决辽西北地区取水运距远、饮水特殊困难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问题。三是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省财政统筹拨付资金219.6亿元,确保了354.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8万名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136.4万名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14万名优抚对象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解决贫困群体大病医疗、子女就学等生活困难问题;预拨资金12.8亿元,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4050"人员提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援助新增零就业家庭和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实现就业,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免费培训补贴。四是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省财政拨付资金2.5亿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并对10个欠发达县给予倾斜;安排1.8亿元,推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安排资金0.8亿元,将省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五是支持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省财政拨付资金4亿元,用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建立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等支出;省财政安排0.7亿元,重点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农村文化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等。六是支持开发式扶贫和移民扶贫。省财政及时下达2.4亿元,积极推进438个村、13.8万贫困户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和移民扶贫,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七是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上半年,针对年初的暴风雪灾和春、夏季旱灾,各级财政及时拨付资金2.1亿元,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解决缺衣少粮、房屋倒损修建和抗旱等问题。八是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上半年,全面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企业离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城市低保和部分优抚对象提高生活补贴等各项政策。 (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法制财政建设。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批复程序,增强了预算批复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将办公用房取暖费和车辆交通费实行实物定额管理;全面推进县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二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通过扩大试点范围、深化预算级次等措施,提高国库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有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上半年,全省实施政府采购金额45.3亿元,节约资金4.2亿元,节支率8.5%。四是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改革成果。五是加强财政监督。开展了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等监督检查,规范了财政管理行为;起草了《关于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阳光财政"建设。六是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对省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经建、社保、企业等五大类1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了理财行为。七是召开了全省会计诚信建设大会,积极推进会计诚信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圆满完成好2007年财政预算任务,对我省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落实好增收节支各项措施,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禁各种铺张浪费,努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继续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出色完成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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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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