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简介
 

财政要闻 各地信息 政策平台 法制天地 改革之声
厅长致辞 财政厅简介 理论探索 预决算报告 财政知识窗
·省政府专题部署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
·邴志刚厅长提出树立两种意识推进依法理财
·何明清常务副厅长介绍省财政厅2004年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王亮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厅长
·省财政厅被评为200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标兵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辽宁省财政厅内设机构
    辽宁省财政厅领导及其分工
财政有关专业名词术语解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财经网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新华通讯社
沈阳铁路局票务网

  (一)办公室(法规处)
  负责厅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起草全厅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政务工作规章制度及有关重要文件;筹办全省财政系统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信访、档案等项工作;提出财税立法计划,办理有关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核上报等事项;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监督检查财政行政处罚工作。
  (二)综合处
  研究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控的建议;研究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工资、价格、住房、国有土地、海域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的提出和论证;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统一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据;监管住房资金和彩票资金及有关业务。
  (三)预算处
  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和调整,拟定预算管理制度;拟定有关财税政策,编制年度全省预算草案和省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研究拟定政府债务政策;分析报告全省及省本级决算执行情况;拟定省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审查省级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指导地方预算管理;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负责省对市的转移支付工作。
  (四)国库处 
  拟定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省财政资金调度;汇总省本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处编制省财政决算;统一管理省财政的银行开户;拟定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承办国债发行、兑付的有关工作;管理省本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五)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起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草案,拟定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的行政投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宏观管理,省政府及直属单位公务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的核准,其它省本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核定工作。
  (六)行政政法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拟定行政部门财政支出政策、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七)教科文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拟定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八)企业处
  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涉及财政财务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并实施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部门的预算管理及其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资金和全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及企业技术改造国债资金管理;负责全省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管理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九)经济建设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研究拟定财政投资政策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监管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组织审查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预(结)算、决算;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十)流通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系统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管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十一)农业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管有关部门与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支农、扶贫及重要救灾防灾等财政专项资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十二)债务金融处
  拟定并监督执行全省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全省政府债务进行监控与核算;管理国家有关部门或银行对我省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的转贷业务;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外债情况及有关机构的主要财务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十三)社会保障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开支标准;参与编制并组织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监管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十四)会计处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综合研究会计改革;拟定地方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督;管理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委派制试点。
  (十五)统计评价处
  拟定财政财务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管理公共资源数据库和公共资金数据库;汇总、分析反馈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财务情况、国有资产情况和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分析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统计、评价全省财政支出效益。
  (十六)监督检查局
  拟定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有关财税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省级预算内外收入的征收、解缴、退付和支出的使用情况;监督下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汇总反馈全省及省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十七)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培训规划。
  (十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发展和权利保障工作,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机关的扶贫帮困和目标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青工委、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十九)行政监察处 
  负责监督检查全省财政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研究制订全省财政系统从源头上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二十)老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
辽宁省财政厅简介
 
辽ICP证0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