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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有关专业名词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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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中县是农业大县,农业经济收入占全县经济比重较大。近年来,绥中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设施农业,全县设施农业蓬勃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县蔬菜大棚面积已达15.5万亩,绥中县已成为京津唐地区及东三省蔬菜供应基地。

  2007年3月,特大暴风雪给绥中县的棚菜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温棚完全倒塌5000多个、部分倒塌5000多个,冷棚倒塌1000多个,许多棚菜种植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绥中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决定为棚菜上保险,提高菜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经济损失。县政府立即责成农委、财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向菜农了解温室大棚的建设成本及每年自然灾害给温室大棚造成的损失等基本情况。县农委代表棚菜种植户与中国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绥中支公司的领导多次磋商,最终达成了协议:每个百米大棚保险额8000元,保险费160元(其中:菜农支付60元,财政补助100元),保险期1年。保险公司对风灾、雪灾、雹灾等7种自然灾害给菜农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从2007年4月至今,绥中县已有7192个温室大棚参加了保险,共缴纳保费11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69万元,农户缴纳46万元。

  此项政策的出台,将自然灾害给菜农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坚定了菜农发展棚菜的信心,增强了棚菜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全县棚菜业的可持继发展。大棚上了保险后,农民心里有了底,广大菜农都说:"今后就是再遇到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我们也不用担惊受怕了,财政局真为咱菜农办了一件大实事啊!"

 

( 绥中财政局 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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