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鞍山市近年来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适时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及时提高聚财和理财能力,在有效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同时,也为更大范围的公共财政管理水平的创新提高提供了经验。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典型城市,鞍山市的财政状况对中央直属大企业的依存度一直很高,预算收入中有近40%与鞍钢所上缴的各税有着密切联系。一般说来,地方财政部门只要依法组织好这些收入的按时足额入库,也就算完成了任务。然而,鞍山市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到,鞍钢的改革发展也正处于关键时期,所面临的一些困难,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有力的帮助才能妥善解决。支持中央企业闯过这道关口,不仅是履行地方政府在加速振兴中应尽的责任,也将使今后该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稳定增长。经过认真测算,鞍山确定以鞍钢2003年所形成的市本级收入为基数,将每年增长部分的一半拿出来,专门设立“支持鞍钢改革发展基金”,一定三年不变。根据这一安排,3年间鞍山市财政共专项拨款8亿元,用于鞍钢分离附属企业和“办社会”职能,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些自身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难题,还对标志着鞍钢发展步入一个新里程的西部精品基地的配套设施的建设给予及时支持。此外,还对其他项目进行专门拨款,对鞍钢落户地方的高科技和高附加值项目的成长,予以资金支持。目前,鞍钢的综合竞争力已居世界同行业前十名,今年1月至5月份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3个百分点。
在处理与所辖县(市)区的利益关系上,鞍山市始终坚持不论自身的困难多么大,也一定要把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基层的积极性、全力促进县(市)区经济的快速和长远发展作为着眼点和立足点,把努力提高“强县富民”水平作为主要的工作目标。他们在全省各市中率先将市级工业企业下放给各县 (市)区,而且是不仅放下困难多的,也同时放下“油水”大的,市里一户不留;不仅放下了企业,还全部放弃了利益,原市分享的5%的增值税、30%的营业税、5%的企业所得税和10%的个人所得税,都毫不犹豫地全部随企业放到县(市)区。这样一来,每年直接增加县级财力两亿多元,保证了鞍山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从起步阶段就位居全省前列。
在不断实施创新管理的进程中,鞍山坚持用更臻完善的改革措施,解决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问题。前一阵,鞍山市区的一些街道建立起一级财政并设立了国库,对增强街道干部发展经济的自觉性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然而,由于受不正确政绩观的干扰,一些区、街出现了个别同志只顾增加经济总量、忽略抓好街政管理的有悖职守的情况;还有一些区、街,为了争先进、站排头,放任超辖区拉税甚至“买”税的不正当行为,使一些违法违规者有了可乘之机。为从根本上杜绝这类行为,这个市于一年前作出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的要求,街道一级不再设立国库,也不再作为一级财政来管理,而要把集中精力搞好面向群众的街政管理作为首要职责;同时,要求各税务征收机关,必须一丝不苟地对所有纳税人实行属地征管,绝不容许超区域征收。这一办法实行一年来,不仅有效避免了税款流失,而且实现了街道和社区干部的职能回归,为居民办实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都有显著提高,受到市民群众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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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