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盘锦市所属盘山、大洼两县全面推广“村财乡代管”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90%乡村实行了“村财乡代管”,其中,大洼县全面实行了“村财乡代管”。
“村财乡代管”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规范了村级财权、事权、人权管理,提高了办事透明度,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盘山县出台了《会计岗位责任制》、《村级财务查阅制度》等,大洼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实施方案》、《行政事业核算中心核算办法》、《会计岗位责任制》等,按照上述有关规章制度,各村财务支出必须通过“四关”,即村干部审批关、民主理财关、乡镇审批关和公布上榜关,从而使各村级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公开,有效地制止了乱摊派、乱集资行为,减轻了农民负担,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依法编制各村和事业单位收支预算,解决了资金管理分散,审批多元的问题。乡镇核算中心(或经审站)年初在编制各村财务收支时,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依法编制各村和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解决了资金管理分散,审批多元的问题,切实保证了基层政权运转。
三是精减了人员,降低了行政成本。推行“村财乡代管”改革以来,两县共精减村级财会人员324人,撤消村级帐户272户,降低行政成本350多万元,节约村级办公经费130万元,拒付不合理开支420笔,拒付金额459万元。
(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