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覆盖面:100%的集采机构、50%的代理机构和30%的采购人
编者按:按照统一部署,首次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已开始进入到重点检查阶段。如何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组织好重点检查阶段的专项检查工作,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为此,本版将对各地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以期大家互相学习借鉴,更好地完善采购工作。
"要借重点检查之机来触动一些仍处于政府采购盲区的单位和部门,重点检查覆盖面要在国家规定20%的基础上再上浮10%,其中包括100%的集采机构、50%的代理机构和30%的采购人。"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孙中才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语气非常坚定地对记者说出了该省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路线图"。
据了解,6月初至7月底是辽宁省政府采购执法大检查的重点检查阶段,在这一阶段里,辽宁省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省直部门、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部分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我们对待这次专项检查首先不是为了检查而检查,重点检查是要分步有序地进行。辽宁省采购规模比较大,在全国可以说是名列前茅,所以我们要求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区所有采购人的30%;对省直部门的检查,检查数也不低于省直部门总数的30%;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检查数要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总数的50%;集中采购机构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孙中才谈起这次大检查,目标非常明确。
据孙中才介绍,该省这次的重点检查对象包括:省里的一些领导部门、采购规模比较大的如交通系统、公安系统和财税系统等一些每年均有上千万元采购规模的部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所属的大中专院校和医院等采购量较大的部门。"我们之所以定下30%这个目标,也是想借这次大检查触动一些目前仍处于政府采购盲区或几乎是盲点的单位和部门。希望以此为契机,检查这些部门还有哪些工作没做到位,进而规范其采购操作程序。同时,借这次机会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给那些还不太了解政府采购的部门一次学习了解的机会。"孙中才说道。
"但是,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比如我们省里的信访系统,原来的采购量并不大,但随着其工作的开展,如今采购量变大了,那么,仅以采购规模大小来确定重点检查对象不太符合实际,所以重点检查对象是要不断变化的。对于剩下的70%没有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部门,我们将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孙中才进一步解释了辽宁省的工作打算。
对于以投诉量的多少来决定重点检查对象的做法,孙中才则亮明自己的观点。"好多投诉是因为投诉人不了解政府采购造成的,并不具有代表性,所以暂时不考虑以投诉量的多少来确定重点检查的对象。此外,为了让大检查落到实处,我们还准备聘请并培训一些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财政管理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士来帮助我们有重点地去检查。对于地市一级,我们还是要求按省里的标准去执行。"电话那头的孙中才对于打好辽宁省政府采购大检查这一仗,显然是准备充分、信心十足。
(
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