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31日召开的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几年,省财政厅按照《纲要》关于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从改革财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性资金使用行为等方面入手,努力构建内部和外两条防线,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省纪委副书记徐兴华讲话
在内部防线方面:近几年来,省财政厅共起草制定了各类管理制度近200个,从日常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贴息资金管理,到具体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涵盖了财政业务各个方面,有效地规范了机关各类公务活动,约束了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此外,还取消各处室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统一由厅国库处设置和管理;对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厅财务管理工作移交到厅办公室,原先承担财务管理工作的后勤中心只负责行政事务工作,管钱和管物分开,花钱和办事分开,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将由各处室确定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工作,改为由厅统一招标确定中介机构资格。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完善了制约机制,堵塞了诸多管理漏洞。
在外部防线方面:一是规范了各类资金管理。为严格财政性资金管理,仅两年,全厅就制定了《辽宁省省级科研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各类资金管理办法80多个,对每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范围、处理方法和监督管理要求都逐一进行了明确,防止违规使用财政性资金行为。二是加强程序控制。通过制定《辽宁省省级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内部操作规程》等10个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复核、审查、论证及审批等工作程序,防止违反规定申请和拨付资金。三是实行项目储备制度。通过建立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库,将省直部门和各市、县上报的项目编号入库,筛选优良项目,实行三年滚动,依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逐年安排,既防止了相关人员在确定项目投资中的暗箱操作,又实现了投资的优化。四是进行追踪问效。制定了《辽宁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试行办法》等文件,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改变过去重拨款,轻跟踪管理的问题,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近年来,省财政厅出台了《辽宁省财政监督条例》等11项制度,加强了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会场
近几年,全省财政系统认真执行这些制度,通过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有效地规范了机关各类公务活动,约束了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既保证了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了权力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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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