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天喜地买来私家车,谁知新车5个月里修了6次。车主气愤之下要求退车,销售中心却理直气壮不给退。于是,这场纠纷演变成一场官司。
作客律师:
王乃龙(男)
毕业院校: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职务: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时间:7年
擅长领域:行政、刑事、房地产、公司法务
买辆轿车 5个月修6次
在酝酿了很久之后,赵芸英(化名)终于选中一款自己满意的车型。2006年1月,她在交完购车款之后,终于从车辆销售中心开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轿车,正式成为“有车一族”。作为这个品牌车的销售服务中心,销售中心还答应赵芸英会为车辆提供售后维修和保养服务。赵芸英摸着梦寐以求的方向盘,心情好到极点,恨不得整天住在车里。可是,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麻烦事就来了,这辆车不断出问题。
轿车刚买到手3个月,赵芸英就觉得这辆车的手刹好像有点不对劲。她把轿车送到销售中心,服务人员给她换了零件。刚把车拿到手,还不到一个月,赵芸英又发现转向灯有问题,只好又把车送回销售中心。刚修完转向灯没开多长时间,赵芸英又发现安全气囊控制钮有问题,只好又把车送去修理。好不容易把车取回来,结果不久之后又发现车子有其他问题,只好再送去修理。
就这样来来回回的,这辆轿车在5个月里竟然因为各种原因被送修6次。赵芸英有一次在轿车不太显眼的地方竟然发现了一张写有“禁止销售”的标签。看到这张标签后,赵芸英更不敢开这辆车了,赶紧联系销售中心,要求退车。
要求退车 买主告上法院
面对赵芸英的退车请求,销售中心并没有答应。销售中心拿出赵芸英的报修单告诉她,上面并没有重复的修理项目,这就证明每次对车辆的维修都是有效的,车辆并没有什么大的质量问题。销售中心“不予退车”的答复令赵芸英十分气愤。在经过多次交涉都不成功后,2006年9月,赵芸英把销售中心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退车请求。
赵芸英在法庭上表示,她2006年1月在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轿车。买车后,她认真阅读了随车文件,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要领驾驶轿车,并按《保养手册》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了日常保养。但是在驾驶过程中,赵芸英发现这辆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转向灯、继电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机油灯报警、节气门开关等不断出现故障。赵芸英还在车内发现了销售中心贴的“禁止销售”贴条,贴条还注明“缺陷描述:整车、解码系统有问题”。这更说明这辆车的质量不适于出售。因此,赵芸英要求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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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制报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