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李友灿慌了神儿,从种种迹象看,李友灿知道这次肯定是在劫难逃,他深知受贿4700多万元一旦东窗事发,对他意味着什么。早在2002年8月30日晚上,当他从电视上看到曾被人称之为“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一审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报道后,他就预感到自己受贿的事情若日后被查出,自己肯定也会象李真一样而在劫难逃,但在侥幸心理作用下,他仍然我行我素,进行着权钱交易,并且一次比一次数额大,性质一次比一次更严重。
为逃避法律追究,他决定赶快逃跑。逃跑之前,他趁调查人员还没有触及他之机,便悄悄销毁了他所审批有关进口汽车配额的所有资料。然后又悄悄跑到北京,将在北京某花园买的一套房子里存放的现金倒腾出来。这一切都做完后,他连妻子也不敢相告一声,便用化名高价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通过一家旅行社,以到俄罗斯旅游为名,出逃俄罗斯,躲到哈巴罗夫斯克市藏匿了起来。
李友灿出逃后不久,即被正在对省机电办进行调查的省纪委调查组发现。2003年9月1日,省委召开案件协调会,将查办李友灿经济犯罪的任务交给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受命之后,很快调集精兵强将全力投入对李友灿一案的侦查。2003年12月6日,李友灿以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在经过半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后,检察机关于2004年3月彻底查清了李友灿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由河北省公安厅组成的追捕李友灿追捕组也加大了工作力度。
其实,逃到俄罗斯躲藏起来的 李友灿日子也很艰难。由于没有合法的居住身份,他不敢公开生活,更不敢接触当地的侨胞。语言不通、生活不适应,特别是惧怕国内的追捕,他每天都处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中。背井离乡的他每天都在思念着远在万里之外的国内亲人,常常以泪洗面。他也曾忏悔过自己的犯罪,但毕竟为时已晚。
2004年4月9日,在俄罗斯警方的协助下,李友灿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被我跨国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十天后,他被押解回国。
2004年7月6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就李友灿涉嫌受贿一案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李友灿在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间,利用担任河北省外贸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办主任职务之便,利用其掌管河北省汽车进口配额审批分配的职权,为北京森华公司总经理丁宁(现已移居国外定居)提供进口汽车配额1249个,从中收受丁宁给予的人民币4723万元。此外,他还索要唐山冀东机电设备公司价值21万元的高尔夫轿车一辆.受贿总额达4744万元。
2004年8月26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李友灿特大受贿案。法庭上的李友灿对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经审理认为:李友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2004年9月10日决定以受贿罪一审依法判处李友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法庭的宣判,李友灿神情木然,也许他早已预料到了今天罪有应得的结果。
特别提示:由于李友灿在潜逃国外之前销毁了所有审批进口汽车配额资料,且重要涉案人员丁宁又定居国外,检察机关在侦破李友灿受贿一案的过程中困难重重。检察官们以自己的智慧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细小问题入手,通过秘密侦查、出国调查,历尽周折,终于在没有丝毫犯罪线索的情况下,将李友灿特大受贿案彻底侦破。欲知本案的侦破详情,本刊根据办案检察官第一手的资料和素材,近期推出独家报道《河北第一贪官李友灿落马内幕》,敬请注意。
《时代潮》 〔2004年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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